12月20日上午11时许,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五大队利用数字执法室监控设备进行实时网络巡查时,发现一辆吉籍大件运输车车辆长度明显超长,车辆现正在服务区停放,大队马上通知就近的执法人员赶往现场检查。经现场勘验,该车《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核定总长度为20.635米,实际总长度为37.80米,驾驶员私自改装加长托板17.165米,驾驶员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货运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对驾驶员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按规定回复车辆原貌。同时执法人员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讲清货车非法改装可能带来的危害和严重后果,讲明非法改装的法理事实,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不仅影响行车安全,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对司机和广大群众都是不负责的表现,容易引起交通安全事故。因此,为保证运输安全,不要为了一己私利,无视交通运输条例的规定。